
我承認﹐我討厭方大同。
原因﹐我每看見他﹐感覺就很不爽。
你可以說我偏見﹐但喜歡和討厭﹐本來就是很主觀的事。
喜歡方大同的﹐你們可以即管繼續喜歡他下去﹐正如李華月﹐當年也有人喜歡他一樣。
我只是說我不喜歡方大同的原因﹐你不想知道的﹐便不要看下去﹐沒有人逼你看我的博客。
我承認﹐我看見他的樣子已受不住。
樣子﹐不說了﹐除了一個柒字﹐我想不到其他形容詞。
那一副膠框眼鏡﹐那一個傻蛋一樣的髮型﹐簡直是一個書呆子的鳥樣。
這模樣的鳥樣﹐仿似告訴我﹐他就是一個欠抽的鳥人。
美國總統林肯曾經說過﹕「任何年過四十歲的人,都要為自己的相貌負責。」
其實任何人都應為自己樣貌負責﹐尤其是在娛樂圈混的...
有人或許辯護的說﹐沒有樣貌的方大同﹐是實力派。
實力派嘛﹖實力派就一定要樣衰嘛﹖這是甚麼勞什子歪理﹗
王力宏也是實力派呀﹐他音樂造詣也很高呀﹐也懂得拉小提琴鋼琴﹐唱功也很好
他就是一個帥哥﹗
王力宏的經典《你不在》
更重要的是﹐方大同算是實力派嘛﹖他只是一個只懂得抄襲和模仿的東西。
他的唱腔﹐根本就是模仿王力宏﹐還要是東施效顰﹐唱得有神沒氣。
還有﹐他很喜歡翻唱經典舊歌﹐卻唱得亂七八糟。
之前﹐他和薛凱琪翻唱張學友的《每天愛你多一些》﹐改了歌詞成甚麼《復刻回憶》…
方大同和薛凱琪翻叮之作﹕《復刻回憶》
超經典的張學友《每天愛你多一些》
聽完之後﹐真是他媽的火很大﹗
一首原本充滿著幸福感覺的經典金曲﹐被他和長頸鹿唱爛了。
好端端的一首經典﹐被他那堆無病呻吟的歌詞﹐弄得亂七八糟﹗
還復刻回憶﹖復刻個屁﹖你這雜碎在破壞我的回憶呀﹗
之後﹐或許他的翻唱受到一群粉絲歡迎﹐他就來勁了﹐又來翻唱﹗
今次﹐他向王菲的經典《紅豆》下手了﹗
方大同的《紅豆》
王菲的《紅豆》
不過﹐對香港樂迷來說﹐《償還》更經典的說。
給他改了歌詞翻唱了一次﹐聽完真的他媽的想喊救命﹗
那份哀怨沒有了﹐只剩下那個沒神沒氣的方大同﹐把歌唱得快要斷氣一樣。
聽完之後﹐我真想問﹕你是不是快死了﹐要不要歇一歇呀﹖
我真的想懇求方大同
你就當我不懂欣賞好了﹗你沒能力作新歌﹐便不要瞎唱翻叮經典了﹗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